鬼行[酒茨]完
这才是酒茨,给太太手动笔芯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漂亮是分很多种的,有些娇俏,有些温婉。而她的美,带着三分高贵,三分傲慢,三分淫荡。
还有一分鬼气。
浪人已经注视她很久了,她却埋头吃着,背对着他。枫树下影子绰绰,落在她纯白的发梢,像是猫咪踱步而过的脚印。她一直开心的大快朵颐,从白天直到傍晚。而浪人,也就立在她身后,看了大半天。
夕阳落在她的窄肩上,轻轻的吻在她的双目。
她吃东西的样子不像个女孩子,岔开双腿,吃得满嘴都是痕迹。双手捧着食物,狼狗一样把整个脸埋在双掌间,用尖锐的虎牙把肉从骨头上剥离出来。她的脸很小,小得一低头吃,就被一双手给全部盖住。
又或者,她的手太大了。
女人为什么会长那么大一双手呢,骨节粗大,那是干活的手,是征战的手,是杀人的手。长在一个媚眼如丝的女人身上,竟然也毫不违和。那女人伸出她的大手,向旁边地方探取食物。是了,就刚刚一段时间,她就吃光手中所有食物。她吃得多么忘我,衣衫凌乱,半个胸露在外面,身上到处脏兮兮,白如玉的头发上也沾了食物的痕迹。
红色泼洒在白色上,成一副画卷。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漂亮的,不该是一个人。
浪人觉得口渴了,他拿下腰间的葫芦,喝了两大口酒。女人纯真而放荡的吃东西,满足她自己的食欲,却勾起了浪人的性欲。
食色性也,大抵是不分家的。
他走进了一些,又一些,女人一直没有反应。她大手中握着什么好吃的玩意,她歪着头看了看,又低头嗅了嗅,才满意地丢进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
旁边倒落着一个人头,没了双眼,脸上两个黑窟窿往外冒着血。
这里到处都是七零八落的肢体。有人也有动物,大多数是人。
浪人的脚踩上了一个婴儿的手骨,脚压着骨头,骨头压着落叶,发出轻挠神经的声音。
喀拉。
女人回过头。
她满脸是血,没有一滴是她自己的。双目在一片污红中金光闪闪,表情不是哭也没有笑,不算冷漠,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懒惰感。她见浪人朝她走来,便也站起身来,刚刚搁在裙摆里的脑髓啊眼珠啊都哗啦落在地上,黏黏搭搭的。
浪人不动了。
是恐惧?还是激动?
女人作猫步走来,她的猫步不大熟练,仿佛刚刚才学会。扭臀送胯也生硬得很,好像个大男人硬要装在女人的躯壳里。可是她那么认真在装,眼里掩盖不住的杀气和赤裸裸的欲望,又是多么至情至性。她走得近了,越来近了,踩在枫叶上的小脚粗了,外露的大酥胸变成了坚硬的胸肌,那双大手倒是没变,只是指尖发黑,一爪子下去,地府都要给他翻个圈来。
他大步朝站在那处的浪人冲过去,带着杀意与鬼气,一分鬼气如今成了十成十,高贵没了。傲气没了,只剩下稚嫩的伪装,藏不住骨子里散发出的嗜血。
他藏不住,他只想用全力捏碎面前人的脑袋。
黑色的爪,能抓破城墙,厚铁,能抓破天下之土,地府之火。
可是,却被浪人的一个刀柄挡住了。
林子里静了下来。
浪人用嘴拔开酒葫芦,咕咚咕咚地喝酒。他什么也不说,鬼也什么都不说,鬼吃饱了,浑身是劲,现在只想好好打一架。浪人呢,他从远方来,来到这片林子,本想见他许久未见的好友,却不想看到这样一只美艳的鬼,在林子里快活吃人。
他一声冷哼,眉间一瞬的杀气。
鬼看到,开心笑了。呲开的牙,血红血红:
“吾友。”
浪人的酒葫芦,落在了地上。
天地崩裂,瘴气百里,地裂深渊,天响惊雷。昼夜轮转,不辨古今。水中鱼儿游回了天,空中鸟儿飞向了地。世界混沌之初,盘古一把大斧分了上下,如今血月映照,又有谁让清明的天与地,又混作一片模糊。
沙石与妖气一起迅速盘旋,上了天,又落了下来,砸得几百上千生灵,一瞬去了地府阎王殿。
哎,只是可惜了这么一片大好的林子。
如今光秃秃地,只烧着不尽不灭的黑火。
四周的血腥气浓得化不开,闻来闻都是死的味道。黑云遮盖了天空,教人不知此时今夕何夕,又是白昼与黑夜。
浪人与那鬼双双立着,鬼伤得重些,不久只能坐在地上喘气。浪人想要喝酒,发现葫芦早成了粉,一壶好酒也都浪费了,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回头一看,双目紫红,这才让人发现,原来他也是一只鬼。
白发大鬼伤得不轻,语气倒十分快乐:“几十年不见,吾友妖力更上一层楼。吾修炼多年,食人肉喝人血,还是不足吾友的百分之一。”他双手双脚一展,爽快道:“这架打得开心,打得真开心啊!”
浪人鬼不说话,酒虫子犯了,不来两口老酒,他烦得想杀了地上的那只鬼。
“挚友与茨木怕有几十年没有见了,这些年挚友过得如何?茨木游历大江南北,吃了数不清的人。有些达官贵人,又有些侠客武士。哎,无论男女老少,美的丑的,吃多了,吃起来都是那个味。茨木日日夜夜想念吾友,就是想和吾友打上一架,这么一架打得酣畅淋漓,让吾立刻死了也毫不遗憾。”
浪人走向躺着的白发鬼,双腿一跨,跨立于他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
“你没变,还是那么聒噪。”
“挚友也一样,那么强大,让吾想把身体献给你支配。”
白发大鬼双目闪光,那是孩童祈求玩具的光,少女祈求爱恋的光,老人祈求永生的光。月光落了一地,银色遍地,唯独比不过这只鬼闪亮的眼。
也许分别的几十年,也就都在这一眼里。
“我做了一世的武士。”浪人鬼说:“杀敌立功,成家立业,最后寿终正寝。”
“做人有趣,有了仁义道德,活得满身枷锁,然而按部就班,比做鬼有了许多乐趣。”
“常言鬼有无尽寿命,可得世上一切虚实。然而真的变得足够强了,又茫然四顾,什么也不想要了。”
白发鬼乖巧地听着浪人鬼说完。他道:
“吾友感到孤独,茨木便是为此而生。吾与友都强大,一起永生,方可排解孤苦之痛。”
“你又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浪人鬼道:“吾近日见了一美鬼,名曰红叶。她得本大爷之心,得了全部。”
白发鬼听了他的话,竟然哈哈大笑起:“吾友又说笑了,吾友怎么可能把心给了别人?”
“吾友的心,全是茨木的。”
他的眼多亮啊,亮得能驱散世间一切阴霾苦痛。可惜这样的一双眼,却长在一只鬼的身上。
浪人鬼勃然大怒,红发冲天,低下身来,死死掐住白发鬼的脖子。妖气霸道,把白发鬼的脖子掐出了血。血从指缝流出,滴入了泥土地中。
他是要杀了他么?
“敢说这样的话,你好大的胆子,茨木童子!”
“吾愿把所有给挚友,就像挚友千百年只念着茨木一样。若是此句有半句虚言,茨木愿意立刻死在酒吞童子的手里,下地狱,永世不再投胎。”
他笃定他的心在自己处,竟愿意用毒誓来明志。
浪人鬼放开了手。
白发鬼的血,顺着他尖锐的指尖,一滴滴的滴落下去。
他们都在喘气。可能是累了,可能是别的情绪作祟。
“还能动么?”
白发鬼听到,挣扎道:“有些伤重,但是不碍事的。”
狼人鬼拉着白发鬼的领子将他拽了起来,舔舐着他脖子上五个鲜红的指头印。
“能动就行,老子现在要操你。”
他狠狠咬上了白发鬼的喉结,他喜欢喝他的血,甘甜味美,比神酒还要让人魂牵梦绕。
他们已经快一百年没见了。
但是一百年又又何妨?他们可以活万万年,这一百年,不过沧海一粟。
林子里的腥臊气和血腥味,终究还是引来了其他精怪。道行浅的家伙们,能食得人肉已经是不容易。若是能沾染大妖怪的一些气息,比吃十年人肉还能增长功力。
有些胆大的,从百里之外的地方跑过来偷瞧。
白发鬼和红发鬼筋疲力尽,又打了架,又做了爱,一点力气也没了。两只鬼赤身裸体,靠在仅存的几块大石头上闭目休息。林子里四处飞溅的,除了死物的血之外,也有两个大妖怪打斗时流的血。那些小妖怪像见了什么了不得的宝物,纷纷如野狗一样,围着红发鬼和白发鬼丁点的血,不要命地舔。
两只大鬼懒懒地看了那群家伙一眼,又毫不在意闭上眼睛。
“万物皆蝼蚁,我酒吞童子落了个无敌的称号,却只有酒和月亮能够陪伴我。”
“酒有干涸时,月有陨落日。唯有强者彼此攀附,才能生生不息,死死纠缠。”
“哦?那你是想如何生生又死死?”
“那便是与吾友一同享受永生之苦,孤寂也好,苦闷也罢。只要彼此还能厮杀,还能互啖血肉,这世上便永远有酒吞童子和茨木童子这一双大鬼。”
白发鬼微笑道:“吾只认酒吞一人强于我,其他的,茨木拼死也要吃了他们。”
两大鬼又昏睡七天七夜。
又有些力量强些的妖怪,见二鬼睡得死沉,就大胆上前,妄图杀或伤了两鬼。刚刚近了身,红发大鬼就双目怒睁,大喝一声滚!生生把那妖怪的胆给吓破,直接吓死。
茨木一爪子,就把妖怪的尸体抓了个稀巴烂。
又几日晴好,两鬼体力全部恢复。四周荒芜,什么都没有,却更加显得之中两个鬼风华绝代。他们都长发及腰,一红一白,赤裸着矫健干练的身体,并肩随意走着。又是到了河边嬉闹,又是到了悬崖处,往远方繁华都城看着。
“吾又要去远行了,挚友你呢?有何打算?”
“暂且先回大江山休息十年。”
“茨木远行完,也回大江山与吾友一起喝酒。”
“怕到那时,本大爷又出去快活了。”
“也是。挚友强大任性,天地间没有不能去的地方。”白发鬼妖气凝了起来,又化成一温婉的女子:“那就此别过?”
“有缘再见。”
两鬼相背而行,渐行渐远。忽然天地一苍鹰飞过,白发鬼仰头看天,心中有了些许话,就立刻大声说了出来:
“茨木童子,心悦于你,愿献出身体,祭出灵魂,愿使出全身力量,与你杀个天荒地老。愿你永生强大,与你万万年比肩,愿作你明月与酒,不干涸,不陨落,你在一天,吾便在一天。”
背对着他的红发鬼听了,爽朗大笑,回道:
“酒吞童子,心悦于你,愿作鲨鱼爱血,野狗撕肉,穷人恋钱,富人贪权。愿日日思念你血,夜夜想念你身。愿你所求死,便杀了你,你所愿爱,便娶了你。你若求生生世世,就给你生生世世,你若求一朝一夕,就绝不多活一秒。”
二鬼听罢,双双大笑。都举起右手挥舞,潇洒道:
“一别而过,随缘再见吧!”
之后又别数十年。
Fin
后记:
我就是要茨木小天使特别自信自己在酒吞心里的地位,才不是游戏里别人问一句酒吞在哪就落寞地说他什么都不告诉我那小寂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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